讨饭要来的钱我也得分一半,后来还被猪油蒙了心,老实说被警察抓吧,现在想想还真是半没冤枉我。”
钱兴良也听说陆明远现在成老总了:“你说逗不逗,从前躺在包铺对面没人的野孩,这会儿都成人上人了,他也是个可怜的,人啊,在小时候要是苦到了,这一辈就都带着苦味,到死那一天想起来,还得掉泪。”
那一晚叶程心事重重地去了镇上的旅馆,其实镇上和村之间的消息灵通得很,他和陆明远住在旅馆里,罗月玲他们不可能不听说。但是听说就听说吧,叶程也不是真的不敢让他们知,只是不想直接把这层窗纸破,让大伙儿觉得尴尬,毕竟对大分人来说,两个男人在一起,还是一件十分难以接受的事,特别对钱守万这正常的男人来说,大概恶心得很。
等陆叶秋睡了,叶程静静地躺在陆明远边,想着钱兴良今天说的话,他说人这一辈就算以后过得再好,也难忘记小时候受到的苦,陆明远他忘记了吗?
“你今天怎么了?回家挨外婆的骂了?”陆明远亲吻着叶程的额,一一地把他的发往后抚。
“没有,别摸我发,明天还得门。”躺着的时候总把发往后抹,爬起来以后发就都冲天了,而且还只有额前的那一片冲天,要多丑有多丑。
“叶程,我有怀念你剃板寸的时候了。”
“怀念什么?”
“那会儿你在班级里个最矮,还是个班,呵呵,总是一本正经的样,跑起来还飞快……”
“你在班里不是最矮?”他俩因为级比班上的同学小好几岁呢,那会儿正是的时候,两三年谁都能一大截,他俩不显得矮才怪。
“我没你严肃啊,十三四还要装得比十六七岁还老成,叶程你是怎么办到的?”
“那不是装的。”他才多大就当家了?能不老成吗?
“叶程你还在想着以前的事吗?”陆明远又把叶程往自己边揽了揽。
“什么时候的?”
“就是以前,最苦的时候。”就像是心有灵犀一样,叶程没问,陆明远倒先提起了。
“我都没有觉得苦过。”是啊,在他走他家的院之前,本就不知苦是什么,等陆明远现了,两个相互取的孩,也不知苦为何,要说最不好的,就是以乞讨为生的那一段时间,其实那也不叫苦,只是有些难堪。
“跟你在一起我也没觉得苦过。”陆明远这样说。
“之前呢?”比如他一个人从人贩手上溜来的时候,又比如说他一个人躺在屋檐发着烧的时候,还有被人领养却受到待的时候。
“之前啊?最早的时候,那个女人觉得陆震南很她,你要知,那老年轻的时候有魅力,据说当时想嫁给他的女人不少。那个女人真是蠢,人家随便几个泡泡,她就能靠那些有的没的自我陶醉好几年,那几年她都沉浸在公主终于嫁给了王的梦里,我就被当小王一样养着,嗯,要什么有什么,除了不怎么能见到陆震南那个老以外。”
“呵呵,好笑的是,那时候我什么都听那个女人的,对陆震南那个死老还崇拜得很,觉得他是个无所不能的男人。所以刚走丢那阵还难过的,总想着怎么自己的爸爸那么厉害,为什么一直都没能找过来呢?你知那时候陆震南在嘛呢?”
“他好像合并了一家公司,然后对方那家公司老董的女儿还怀了他的。他要忙着扩展业务,而她老婆就耍去了国外,她在F国的亲戚很麻烦,就算把走丢的小孩找回去,以当时陆震南的实力,也很难抢到监护权。加上当时信息网络不发达,找个孩确实不容易,所以他脆就不找了,反正当时我那二妈也已经怀上了他的,再生一个就是了。”
这些事陆明远也是后来才慢慢知的,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就是对叶程,他其实也有不知该从何说起,只是今天晚上的气氛太好,被叶程一问,他就忍不住说了。说了也没关系,因为这个男人总是那么贴,就算是对陌生人,也不在别人伤上撒盐的事,何况陆明远相信自己对叶程来说是不同的。
“那后来你母亲呢?”叶程又问,也许这个女人会比陆震南好一,毕竟女人大多都有母。就像蔡金枝在自己父母去世之后,无论多难都会来照顾自己;就像罗月玲,虽然说话不好听但还是会常常给自己端吃的过来,还会为了叶萍和村里人大吵大闹;就像叶秋兰,一直都把叶萍当成女儿一样养着;还有金,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就因为他和陆明远在她的摊里面睡了一觉,以后就一直通过各方式帮着他们。
“那个女人嫁了三次,生了很多个孩,但是她当自己是公主殿,就算割破一个手指都能自怜好几天,小孩对她来说就像是景剧里的。”陆明远显然对他母亲不想多说,相对于这个陆震南,他好像更看不上这个女人。
叶程沉默了,陆明远的世界,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荒芜,他忍不住要想,当初自己要是能放弃一切带着陆明远逃走,现在他们两个人是不是会更幸福一,陆明远心里的苦涩,会不会淡一?
但是放弃一切,也包括叶萍吗?他不到。
“叶程,你知不知我小时候很怕坐车?”陆明远突然又说,他今天晚上话匣被打开了,这会儿怎么也关不上。
“我不知。”陆明远小的时候,叶程也那么小,他并没能从这个沉默的小孩上,看对方惧怕什么。
“因为自己不小心被人贩给骗了,在车上一觉醒来就不知在哪里了,所以很害怕,以后只要一坐上车,就不知自己会被带到哪里去……”陆明远懒懒地靠在叶程边躺着,从前无法说的事,现在终于说来了,他不想让自己的这些秘密烂在肚里,他想告诉叶程。
“所以你就一直走路?”叶程的鼻有些酸意,从前他在路边要饭的时候,陆明远总是会走很的一段路,从租屋来到他要饭的地方,然后跟他一起吃饭,在路边坐两三个小时,然后又调往回走,因为他如果走得晚了,很可能会赶不上吃晚饭。
“叶程,那条路太了,还有好多个分叉路,我走错过很多次,夏天太那么大……”
“对不起。”对不起,我从来没有陪你走过一次。
“不用跟我说对不起,每一次找到你,我都觉得很兴,你这个笨,总会把很多都让给我吃。”
“还有呢?再说说别的事。”叶程想听,小时候的陆明远,他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我很小就学会认路了,六岁以后只要走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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