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姑娘帖的第一句话写的就是“手术后至少需要五天才能吃东西”,楼的姑娘们就开始纷纷心疼,怎么能五天都不吃东西呢!但这就是规定啊,然后楼就开始纷纷谴责医疗技术不够发达,小小一个胃穿孔居然要让病人受那么多罪!
看到后面发现越来越歪楼,跟主题已经八竿打不着,这恨不得放火烧医院的架势,吓得叶涵赶关了。
去其他公共论坛看了看,谢晖生病住院依旧是门话题,不过相对于论坛粉丝们来说,这里的人还是比较理智,大家从这件事发散到了要养成健康的生活饮习惯。
看到最后,叶涵发现没有什么不好的帖,也就安了心了,不愧是毫无黑的全民偶像,至少现在看来舆论的走向还是没有偏差的,这样叶涵也就放心了。
之后,叶涵也收拾整理了几件衣服和必需品,虽然周起肯定会持守着谢晖,但是他本还是公司的经纪人主,肯定有很多事需要他去理,不可能就完全抛其他工作不,那个时候就到自己这个助理尽职事了。
“明天准时到。”
临睡前叶涵又收到了“不可说”先生发来的短信。
“好的。”打完这两个字,叶涵又鬼使神差的补了一句,“萧总晚安。”
“晚安。”
收到回复,叶涵把手机了枕面,想了想又摸来把这条消息看了一边,再把手机了回去。
这时候的萧飏真的跟他知的那个萧飏差了太多,几乎是完全不一样的格,简直就是两个人。
这六年间,究竟是因为什么事让他变了这么多?
☆、第十一章 噩梦来袭
一片黑暗又冷的空间里,耳边全是嘈杂的尖叫声,仿佛是来自地狱的怒吼,将叶涵困在原地,看不到一丝光亮,伸手不见五指的世界里,如同咸的海浸腔,让人窒息。
从噩梦被惊醒,叶涵有些恍惚的看了看四周,又拿起桌上的闹钟看了看时间,早上655分。
放闹钟,看了看手机,没有任何未接来电和信息。
此时叶涵脑有些懵,梦里那恐怖的觉还没消散,仿佛曾经经历过的那些事全席卷而来一样,让他不敢再继续睡。
时间还太早,睡不着的他不知该继续再什么,只好洗漱完毕,带上自己的东西,去到公司去等。
830分左右,叶涵到了宥天集团大楼,却发现来得太早,只有打扫卫生的阿姨大叔们在努力的工作,保安和前台接待人员都还没有来上班,他拿不到通行卡,就没法上楼。
叶涵只好着耳机听着歌,坐在大门的坛呆呆的坐着。
“来这么早?”
觉有人拍了自己脑袋一,叶涵吓得立刻抬起了,萧飏?
萧飏示意让他摘了耳机,又说了一遍:“怎么来这么早?”
叶涵赶摘了耳机,站起来,说:“醒得太早,怕再睡就睡过,就提前门了。”
“现在还九不到,”萧飏看了看手表,说:“吃过早饭了吗?”
叶涵,说:“来的路上吃了东西。”
“上楼吧。”
“好。”
叶涵静静的跟在萧飏的后,脑里全是上辈背得瓜烂熟的萧飏的家世。
算了算时间,现在的萧飏才28岁,已经从家族继承了宥天娱乐和恒远集团两个不同类别的产业,前者是国知名的娱乐造星工厂,后者是国知名的商业地产投资集团,同时掌这两个集团的萧飏可谓是呼风唤雨的超级大人,但从未听过他有什么边新闻,也没听说过他有什么仇家。
所以,从前世到死之前,他都一直在疑惑,究竟是谁在安排自己逐步接近萧飏的视线,要他的命,唯一的可能是……
“先生,电梯已经到了。”
正在走神的叶涵被萧飏的保镖轻轻推了一才回过神来,赶跟着了电梯,这才发现已经到了宥天大楼的层,萧飏的专属办公楼层。
萧飏停脚步回,等了他一。
叶涵赶跟上,才发现这层楼的工作人员都已经坐在自己位上各自忙碌开来。跟面楼层9才上班的不同,这里可能是因为萧飏要兼顾两个公司,所以更早的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叶涵跟着萧飏了他的办公室,看见那两个保镖都守在门没有跟来。
“坐吧,”萧飏脱西装外,只穿了件白衬衣,坐在位置上问叶涵,“想喝什么?”
叶涵想都没想就说:“柠檬蜂。”说就觉得没对,这里又不是餐厅,“呃……白就好。”叶涵心想,就来跑拿个东西,至于还坐来喝杯么。
“送杯蜂柠檬来,”萧飏了电话说,“把昨天楚导演拿过来的本也一起拿来。”挂了电话,萧飏抬见叶涵还直愣愣的站在那里,微微皱眉,说,“先坐。”
叶涵赶找了个椅坐,把背在背上的包取来,放在了椅边上。
“谢晖怎么样了?”
“今天还没跟周哥联系过,但我昨天走的时候,医生说一切都正常,只要好好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萧飏,似乎在思考什么没有说话,叶涵也不敢讲话,直到敲门声打破这尴尬的沉默。
“萧总,您要的蜂和剧本。”秘书小变不惊,送上东西之后,见萧飏没有别的指示,二话不说就退了去,连一个多余的神都没给叶涵。
萧飏翻了翻剧本,然后递给了叶涵,说:“这是楚风勋导演昨天过来谈的本,你看看。”
叶涵被吓了一,现在是什么况?
见叶涵楞在那里不敢接,萧飏倒是了然的笑了,说:“以为我让你去演?你还太了。”
叶涵红了脸,赶忙低,悄悄把本挪了过来,埋着看,封面上三个字让叶涵激动得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睛,居然是!
作为谢晖的影迷,叶涵自然是看过谢晖所有的电影,而这更是叶涵最喜的一。
想到自己居然有机会能亲看谢晖拍这电影,叶涵心里有说不来的激动,忍不住翻开剧本开始看了起来,第一页写的便是导演楚风勋亲自写的关于这电影剧本诞生的缘由。
片名的典故来自于唐代孚写的一本志怪传奇其的一篇故事,有人耕地时挖到一柄宝剑,有胡人想买,那人便抬价格至百万,胡人约明日带够钱来取剑。那人回家跟妻想试试这把价值百万贯的宝剑,于是用剑劈开了捣衣石。岂料第二日胡人带着钱来,取剑一看,叹气说“剑光已尽,何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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