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看到这况是什么样的反应,百里奇本就不在乎,他的心就只有如今这个被自己抱在怀的女。
吉时已到,新人拜天地……
司仪看到两个人,划过一抹惊讶,不过转瞬就恢复了正常,婚礼自然而然的到了**分。
百里奇即便是再不愿意此刻也只能将曦瑶放来,喜婆搀扶着曦瑶,拜了天地,了房,两个人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
今日府的宾客不少,百里奇只来得及将曦瑶送回房,告诉她等他,就被人拽了去。
这一场婚礼,真的好累,比曦瑶练几个时辰武功还要累,终于可以松气,曦瑶想也不想的将上的盖拿来,透透气。
“姑娘,这盖可不敢随意拿来,这可是要等姑爷来了才能掀的,”喜婆看到曦瑶这个举动吓了一,连忙制止。
“没关系,等他来了我再盖上就好,”曦瑶不在意的说,上着凤冠本就不舒服若是再加上盖,真的是难受死了。
“姑娘,”房间的门从外面推开,清风手端着托盘走来,“姑爷说你折腾了一天,应该饿了,特地吩咐我让厨房了几个你喜吃的糕送过来,你先垫垫肚。”
“嗯,我正好饿了,”曦瑶看到清风笑了笑,说到。
“姑娘真是好福气,嫁了一个这么好的知疼人的夫君,”喜婆的脸上笑开了。
“您老今天辛苦了,这个是姑爷让我给你的,您先去休息吧,这里我陪着姑娘就行,”清风将手的托盘放,从自己的腰间拿一个红包递给喜婆,笑着说。
“好好好,多谢姑爷恤,姑娘我就给你了,”喜婆接过红包,代了几句便走了去,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才打开,只见红包之居然是一张三十两的银票,不禁乐开了,这家人还真是大方。
百里奇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些人,回到房间,推开门,便看到曦瑶坐在床上,大红的嫁衣还有那如同火焰一般的红盖,静静的,她是在等自己吗?百里奇暗暗想着,心就觉得十分的开心。
向来波澜不惊的他,此刻居然觉得有些张,不,不是有些,是很张。
自从百里奇门的那一刻,曦瑶就知是他,所以才会将盖盖上,本以为很快百里奇就会将盖掀起,却没有想到等了半天也不见百里奇走过来,于是有些微微的不满,“你不打算过来吗?”
“啊?哦,我没有,”百里奇听到曦瑶的话语这才从发呆之惊醒过来,几步走到曦瑶的跟前,从旁白的摆架上面拿起喜秤,轻轻一挑,原本遮挡着曦瑶视线的盖应声落地,拿被盖挡住的女的艳的容貌落帘,百里奇的嘴角微微上扬,浮现一抹笑意。
曦瑶只觉得自己前一字变得明亮,抬起,是百里奇略显痴傻的笑脸,虽然不否认百里奇致的面容带着淡淡的笑意看上去是十分的迷人,但是他此刻的样让曦瑶觉得十分的好笑。
“我吗?”曦瑶笑望着百里奇,带着几分打趣的意味。
“,你是我最丽的新娘,”这个回答似乎并不需要犹豫,说话间,百里奇放手的喜秤,然后从桌上拿起合卺酒,递给曦瑶,“瑶瑶,喝完合卺酒,我们就是真正的夫妻了,今生今世,你都不能够在离开我了。”
“嗯,”曦瑶,接过酒杯,一饮而尽,“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这一生最好的事就是遇到你,谢谢你,给了我一个这样隆重的婚礼,更谢谢你,着我。”
曦瑶放酒杯,起环住百里奇的脖,整个人依靠在他的上,踮起脚尖,慢慢的靠近百里奇,在他还未曾反应过来的时候送上自己的樱。
轻轻的一吻,如同一片又轻又柔的羽,落在百里奇的心,的,主动送上门来的猎,百里奇自然是不会放过,双臂环住曦瑶的腰,加重了这个吻。
“你是我的,”百里奇霸的说,他的薄喊住曦瑶小巧的耳垂,呼的灼的气息带着酒的醇香,让人迷醉。
“我是你的,你也是我的,”曦瑶笑着说,早已经不受控制的成一团,任凭他将她放在步床上,红纱帐落,一片。
(本书完)
☆、第593章 番外:季光
我叫季光,我的父亲是医术明的太医,经常皇,能够有幸让他看病的都是的贵人。
最为家的幺,我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因为不好,父亲和母亲对于我也是十分的宽容,哥哥继承了父亲的本领,医术十分的明,而我,则喜读书,即便当不成官,也可以当一个学富五车的书生,而我的,注定了我一生不需要为生计而奔波,原本我以为自己的一生会过得很是平淡,却没有想到,一场灾难改变了我,更改变了一切。
父亲奉命给的妃,诊治,却不知为何竟然被君上治了死罪,更甚至家所有的人都要被发为。
那时我还小,即便是比常人聪慧,却也无法改变我们所面临的窘况。和其他的隶一样,我们被贩卖到不同的地方,为了照顾我,母亲和哥哥经常会受到欺负,而那时我们只能忍着,时间如白驹过隙,渐渐的,我们都忘记了自己的份,每日所求不过是三餐温饱。
初次遇到小的时候,应该说是我最狼狈的时候,本就虚弱的我更是重病缠,母亲因为久以来的辗转离而苍老不堪,三个人之要说还能看过的就是大哥,作为隶,本事没有挑选的权利,许是因为大哥无意间救了牙婆的孙,牙婆虽然重利,可也允了大哥不拆散我们母。
大哥被牙婆带走的时候,我的心是慌的,我既盼着有人现买走哥哥,结束他颠沛离的日,可是又害怕从此天涯海角,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
母亲虽然什么话都没有说,可是我知,她也是张的,当牙婆派人来带我和娘亲的时候,我知哥哥必然是向买主提要求了,我和娘亲两个人,一个老一个病,是个人家大约都不会要我们。
尽心忐忑,但是我们还是走了去,第一次见到小,她不过是一个小孩,粉妆玉砌,煞是可,但是不知为何,我对她却生不半分的喜。
也许在我的心潜意识的认为她之所以同意买了母亲和我,只是为了让大哥为她事,可是大哥曾经是多么骄傲的人,如今却要因为我们而对一个小姑娘卑躬屈膝,这是对他的侮辱。
但我知,本就是累赘的我本就没有发言权,我和母亲还有大哥以及另外两个人一同跟着女孩来到了她的家,一个农?什么时候,他们居然沦落为一个农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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