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在他们之,但论画画天赋,我想这泰康城大概没几人能比得过我。”
这个问题这样争执去本没有意义,孙朝红脸一正,言归正传,“还是来说说这个画本。”
“诚如你所见,画本已经画的很清楚。”
“好吧,我就直说了。这个案司隶台是从京兆尹手里抢的,画本虽然了,但司隶台并没有查到那位真凶,换句话说,真凶如今还逍遥法外。咱们那位赵大人呢,就是想抢一步,找到凶手,给司隶台颜看看。价钱好商量。”
一听到钱,那淡漠的眸果然突然间贼亮,孙朝红直觉一凉气往心冒,画骨先生绝对不可能是这个混,绝对不可能!
“你看,看冬天就到了,蔷薇园也该置办一些过冬的什是吧,那就一百两,如何?”
孙朝红又咽了一气,若是她,这个钱她绝对不会给,但赵诚那个败家,有钱烧得慌,就想让司隶台吃瘪。
将银票掏,孙朝红的脸不是太好看,“说吧,死者是谁?凶手又是谁?”
宋轶笑眯眯地将银票收好,那猥琐气质即便着面都压不住,“其实吧,这个死者,你可能认识。”
认识?
孙朝红悚然一惊,她认识的风尘女可不多。
宋轶取一张画,递到她手里,“站在朋友的立场,这个案,我建议你不要手。”
孙朝红急不可耐地将画卷过来,迅速打开,便见一张熟悉的脸庞映帘。
“竟然是她……”
都是前朝罪臣遗孤,难免有些同病相怜。孙朝红每每忆起自己落街当乞丐的境时都会想起杜秋娘,杜家和孙家一文一武,其实论并不多,只不过都是拥护前朝司皇室一族,算是同派。
不同的是,大晋灭亡,建武将军守城失败,战死沙场,新帝表其忠烈,还追封了忠勇侯,只不过孙家一门有些愚忠,竟全族为大晋殉葬了,孙朝红是被母亲偷偷托人带走的,她的份只有宋轶知。对此,她还郁闷了很久,因为这个混只是跟她相了两个月,就将她的老底给挖了个净,估计整个天也没谁有这能耐了。
杜家的结局比较惨,杜家一门算不得多净,多少也了些天怒人怨的事儿,便被开元帝给抄了家,男或死或放,女眷没籍教坊司。活着比死人受罪,还得背负千古骂名。
每每思及这些,孙朝红便觉得自己活得正气,死也清清白白,很好。杜秋娘跟她不同,即便在教坊司,也想脱离罪籍,重新过上人上人的日。有理想是好的,但这想法,便是痴心妄想,很容易让人认不清现实误歧途。
孙朝红就担心某一天会她把自己给上绝路,果不其然……
“凶手是谁?”
宋轶也不隐瞒:“吴侍之,吴尚清。他的妻是柳家贵女。想来杜秋娘是想用这个孩要挟吴尚清纳她府,脱离罪籍,但柳家女生暴,吴尚清恐怕有些惧,否则杜秋娘已经怀有不会迟迟不纳她府。”
“你怎么确认是他?”
“你忘记了,画骨先生有最灵通的消息渠,整个泰康城的乞丐都为他所用,平日里,他们最喜蹲守在这些贵族府邸和贵族弟的连之地,看到的听到的,可比京兆尹衙门甚至比司隶台都要全面得多。”
“这么说,这只是你们的推测,并没有真凭实据?”
“证据那是你们衙门的活儿,我相信,以吴尚清抛尸都记得给死者换村妇衣服的谨慎,那些证据应该会理得很净。”若非那件衣服被主人绣了一朵别致的梅,这样寻常的衣服裹住的尸,恐怕是无人认领的。
这一,孙朝红又如何不知。
“案发现场在哪儿?”
“望月湖畔梅园。”
孙朝红,抬脚便要走,宋轶在她后:“即便你找到证据,也定不了吴尚清的罪,一个章柳吴氏,从前朝的二等门第,晋升到本朝的级门阀,足以说明他们于大宋建国的功勋,而古月坊没籍的皆是罪臣女眷,吴尚清又是章柳吴氏嫡系独,享有世袭爵位,乃真正的勋贵,别说杀死一个教坊女,即便他打杀了整个古月坊的乐姬,朝廷现在也不会轻易动他。”
这个案其实有些尴尬,京兆尹治不了,但司隶台能治却未必肯治。
以司隶台的手段,应该已经查到凶手是谁,却迟迟没有动手,那么只有一个解释,司隶台正打算用这个契机跟章柳吴氏博弈。
刘宋建立后与前朝最大的区别便是遏制大族势力,加皇权,司隶台作为皇帝清扫敌人的特权工,动谁不动谁都是有讲究的。
显然,吴尚清的案是非常适合拿来跟章柳吴氏谈个好买卖。至于是收地、收权还是其他暗易,那就不是咱们老百姓能够过问的了。
何况除此之外,吴家跟虞家关系匪浅,豫王的丈母娘虞芷兰跟吴侍吴邕乃是青梅竹的谊,如今两家都是御前受事,联手对付其他世家,那战斗谊也是不低的。
今日在虞府看到刘煜,指不定谈的正是吴家的事儿。怎么看,吴尚清的事儿司隶台也不可能法办他。
孙朝红这一,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但这位女神捕的执行力却还是让宋轶开了界,她竟然简单暴地直接上门捉吴尚清去了。
她慌称有人报案说杜秋娘与吴尚清见面之后消失不见,怀疑吴尚清杀人毁尸,就这样堂而皇之地杀到了吴府。
侍之职,别看官职不算太,但文武之官,凡加任侍者,便可禁受事,是皇帝边真正的心腹臂膀。再加上章柳吴氏这样的名望世家,一个小小的教坊女的生死的确是无法撼动的。若在前朝,这份的女即便是被权贵当众烹来待客,都是听之任之无人之。
所以,京兆尹的人到了吴府,直有一刻钟被人凉拌在大门之外,一不人意料。若非这门阀世家顾忌风评,怕围观百姓越聚越多,这才请了孙朝红。
至于谈了些什么,宋轶不知,反正孙朝红并没有抓到人便是了。
“这些权贵,太他娘的不是人了!”孙朝红来找她饮酒,说得最多的便是此话。宋轶定定看着她嘴上一片胡须,这造型这泽,这细,倒是适合她脸型的。
与孙朝红相识数年,这位每次郁闷不得发时便会贴胡,宋轶一直不懂她怎么会有如此诡异嗜好。只是,一旦贴上这胡须,这位便会肆无忌惮爆,这真是令人一言难尽啊。
“说话!”
“嗯?”
孙朝红横。
宋轶由衷称赞:“你的新胡须蛮好看的。”
“禽兽!太没心没肺了,秋娘可是送了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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