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福…好名字_(:3)∠)_”丁朗不得不佩服,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自己取名能力更烂的存在。
“名字不重要,”唐德摊手,“你叫我汤姆就好。从今天起,我会在你的理实验室里担当你的助手,需要面试吗丁?”
华夏对唐德的安排也是询问了他本人的意思后决定的,这个人的存在绝对不能让别的国家知,尤其是m国,放弃资本主义社会奔向社会主义怀抱的天才科学家啊,你对华夏的让我们动无比!
他们本就打算将其安排一个秘密的研究室,以后那些研究成果不可能挂上唐德尔特或者汤姆。克莱的名,而丁朗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位也是华夏的天才科学家,虽然说比较低调,但国国外都有不少人知他。而且两人私底还是好友,更加方便。
唐德尔特还解释过自己之所以投奔华夏就是因为mr.丁的劝说。
这让相关门的领导不得不叹,这是何等的国啊!居然忽悠来这么大一尊佛!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晚上通宵,我绝要在明天午之前把这文完结了然后五一开新文哼(ˉ(∞)ˉ)唧
第136章
丁朗的理实验室里多一个叫何大福的德混血儿,首先就瞒不住实验室里的助手们。
他来的当天除了一开始见面的时候没有当着助手们的面儿,午丁朗可就直接在实验室门的值班名单上加上了何大福的名字了。
何大福…助手们看着这名字都忍不住想笑。
虽然没见过对方,但听说对方是个德混血,能叫这名字,这孩家也太有才了。所以第二天一早唐德尔特现在实验室的时候,虽然惊艳于他的外形,但一联想到那神奇的名字,助手们就忍不住想笑,这也无形间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丁朗当时直接写上何大福而不是什么汤姆。克莱可不是为了拉近距离之间的事,而仅仅是于报复罢了——谁让唐德当时什么都没说就假死了呢?好吧,虽然他通过密码了暗示,但毕竟还是让丁朗担心了好几天。
说实在的,到现在为止他都没想明白,在M帝待得好好的,唐德尔特为何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跑路?要知,万一事败,别说唐德自己了,连他家人都得受到牵连。唐德开玩笑般地说过“都是为了你啊丁”这样的话,丁朗心隐隐约约有一猜测,但原因迫使他不愿意开询问,似乎是惧怕于那个答案。
唐德尔特,不,现在应该称为汤姆或者何大福了,因为过去接近一年时间里的文学习成果很不错,只是缺乏语练习,所以现在倒是能磕磕绊绊地用文来。现在他住的地方看着普通,正是学校给研究生安排的宿舍,而且跟冯涯在一起,但实际上周围早就安排各安保措施,据他抱怨,连去买个鸭脖都有三四个人跟着——虽然他在M国也差不多是这待遇了。
所以丁朗是更加好奇,这货究竟是怎么到不说在众目睽睽之,好歹是几个保镖加上一些窃听、录像设备的况到完逃脱的?
“要不是时间仓促我甚至都准备个克隆,作为我的尸,你要知现在的DNA技术太发达了,如果找了别人,一定会被发现的。”唐德尔特颇为得意,“聪明的人总能找到规则的弱,然后利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显然,我就是一个聪明的人。”
其实M国政、府真的不相信那个叫唐德尔特的怪胎科学家就这么死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而现在既没有见到人也没有见到尸。
他们也有猜测那个怪胎投奔了别的国家,E国、华夏…都有可能。
撇开唐德尔特本的价值不谈,光是他知的机密技术就不能放他走。放他走还不如直接灭!
但现在没有证据,沃克家那边也问不什么来,所以能怎么办?继续找!
黄卿从厂里回来就得了个惊天噩耗——那个叫唐德尔特的混小来华夏了!还直接投奔了丁朗的实验室!
对这个唐德尔特,他其实并不了解,只大概知对方是M国科学家,研究范围…大概总归跟他家丁朗差不多,大上的吧。但是即使对这人不了解,他的直觉也告诉他,要小心这货!
果然,当天晚上丁朗就跟现在已经改名叫何大福的唐德尔特一起吃的饭!(其实是因为刚到华夏,丁朗请他吃了顿好的而已),第二天依旧一起吃的饭!(明明是实验室里大家一起请吃的)
结果第三天,那混小就一脸光地跑到他跟前来了!
唐德尔特也没想到,丁朗所谓的恋人就是一个男的,不过这样也好,如果丁只喜女人的话,那还比较麻烦呢,现在只需要打败这个黄卿就够了。
两人暗地里减缓了几回视线。
丁朗想的是好,毕竟唐德尔特初来华夏,自己算是他在华夏唯一认识的朋友了,肯定要好好照顾的,但他没想到唐德会跟黄卿不对付。
今天他也是想介绍两人认识,再加上唐德现在刚来估计还不怎么习惯,所以就带他回来吃顿饭,丁朗还特地去买了不少菜,打算这顿自己亲手。
现在实验室越来越忙,他亲自动手的时间越来越少,连黄卿都很少有机会吃到了,现在那个混小一来尼玛!
他心咆哮,面上却没表现来,恨恨地去厨房帮忙理材了,总不能让那混小捡到机会吧?
唐德微微一笑,心里颇为得意,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看了起来。
不是他不想帮忙,这些东西,他还真不会,而且也的确没兴趣。再说现在就暴自己的兴趣,就不好了。
好一顿饭之后,三个人气氛看上去很洽实际上谁也不知的一起吃饭。
明面上,丁朗是不能再叫唐德“唐德尔特”或者“沃克”了,要么汤姆,要么何大福。
噗,何大福…决定了才不叫汤姆,就叫何大福。
多么有创意的名字啊←←
何大福在华夏的生活总来说还算不错,怕他不适应,一开始华夏方面了不少准备,他习惯的那些饮、那些生活用品,不过显然何大福很快就上了这里的饮,虽然生活习惯方面还是有不适应。
但有丁朗,这不适应也不算什么,他很快就投了研究之。
以丁朗的名义。
何大福有很多擅的区域,但说最擅,大概就是力学了。
而丁朗目前还没有力学实验室,一些力学实验只能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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