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 第2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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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蒸汽机的消息很快就在青石城里传开了——倒不是平民们知蒸汽机的重要,而是他们听说,有人的东西,得到了女公爵的重赏!

    现在从民兵队伍里退了来,加了“研发”。他得到了青石城里的一座小房,带着全家人都搬了过来。

    研发作为一个刚成立的门,人是很少的,也就是、肖恩和多丽亚,还有给他们分的一个炼钢厂的技术工人——这是专动手制造的,毕竟这三个人在打铁上都不行。

    肖恩年纪还小,而且他一直住在城堡里,外的人知的也不多,但多丽亚作为一个女,竟然能够成为研发的成员,就十分的引人注目了。

    而且她也得到了奖赏,同样也是一座房,只是比分到的房小一些,但给她和她母亲两个人住那也是绰绰有余了。

    是的,多丽亚得到奖赏之后,就立刻带着母亲同样搬了青石城。

    一个年轻女孩,竟然敢违背父亲的意愿拒绝婚事,还带着母亲从家里搬了去,这在边陲镇——不,可以说在整个云领都引发了轩然大-波。

    在光明大陆,女一向都是“有主”的。女孩儿的时候,她们由父亲主;而结婚之后,就由丈夫主。别看有些女人在外仿佛很泼辣,甚至还能跟丈夫对打,但其实一旦丈夫什么决定,她们往往也无法反抗,甚至外人的光与议论,也都是认可这一的。

    就像多丽亚的母亲,她不想每年把许多粮送去教堂,也不想女儿嫁给一个年她十岁的鳏夫,可是她不了主,甚至邻居和她的亲人都觉得,这个家是她的丈夫主的,即使他得不对,外人又怎么得了呢?

    但是现在有人可以了,陆希让边陲镇的官员亲自去了多丽亚的家,宣布她的婚事不合律法,违背了多丽亚本人的意愿,因此无效。然后他又颁了女公爵的奖赏,之后多丽亚就迅速带着母亲,迁了青石城的新居。

    这件事虽然闹得很大,但持反对意见的人并不多,因为邻居们都知多丽亚的父亲还虔信教会,并且抵女公爵的旨意——虽然他们不了别人家的事,但早都对这样的人看不顺了,女公爵给他们带来了这么好的日,谁反对她,谁自然就不是好人!

    在这一背景,这件事所来的层意思,很多人都还没有看到。即使那官员当场宣布,以后民众可以向本地的政务厅和官员求助,大家也仍是觉得这指的就是像多丽亚家这样的况,并没有人发现,这条律令,其实是在动摇家的“父权”与“夫权”了。

    新的发明(三)、这是个炼金人偶吗

    除了陆希边的人, 首先意识到了这条新政令的容的,居然是猎犬。

    那个时候,他和疾风到了柳河镇的矿山, 准备去观察那台奇怪的机

    云领没有到铺设神术阵, 倒是方便了猎犬的行动,不必担心被发现族的份, 完全可以像个普通人一样, 以商人的名义自由活动。

    当然,这个自由活动并不包括矿山和各工坊,就比如说在柳河镇,他们可以随便在街上走,还可以问问店铺里那些颜漂亮的玻璃小珠是什么价钱——是的,价钱比他们想像的要便宜许多, 所以现在有不少小商人跑到柳河镇来买这些东西, 虽然还比不得晶矿全盛时的那些年, 但也已经十分闹了。

    猎犬也买了几颗珠,其三颗白的圆珠, 还有一颗红的五, 女店员还心地用白亚麻绳给他串了起来, 说可以当手镯来

    “这东西并不。”了店铺,猎犬随手就把那颗红的玻璃碎了,“跟神术晶没法相比。”神术晶可不只是好看的, 镶嵌在教堂窗上的那些也是神术防御阵的一分。

    而这些炼金玻璃,猎犬一上手就知它们里面没有任何神术力量, 就像普通的砂石一般, 嗯, 还没有石儿结实。

    “但是很便宜……”疾风稍微有惋惜地看了一那红的玻璃碎屑, “他们究竟是怎么来的……”看着简直跟宝石一样鲜艳晶莹,如果仅仅看外观,与圣城的神术晶简直不相上,但价格却仅仅是神术晶的百分之一。当然,这些小珠致的皿是不能比的,但它的价格仍旧低到惊人,难怪会引来这么多的小商贩。

    “巫术……”猎犬从牙里低低挤一句话,“这女人本不正常!已经决定的婚姻竟然能够让官员来宣布无效,还由女人自己决定,这是违背教义!”

    说真的疾风在这一上还真的不像猎犬这么锐,他还有不解:“这也不是在教堂里举行过的婚礼,本来也是无效的吧?”跟教义并不冲突啊。

    “你还没有看明白吗?”猎犬低声咆哮,“这婚礼没在教堂里举行过,只是因为云领没有教堂!但是这是父亲允许,两家都已经约定了的婚事,只是因为那个女孩不愿意,就被官吏宣布无效了!你没看来这里究竟包着什么意思吗?”

    疾风使劲想了想,好像有明白了,但又不完全明白:“是说父亲许诺的婚事不再算数了?”这确实颠覆了一直以来的观念,但这跟教义又有什么关系呢?

    猎犬快气死了:“教义里关于婚姻是怎么说的?”这些骑士,还没有他们守夜人熟读教义!

    疾风想了想。其实他对教义真的没有那么熟,毕竟教义也厚的一本呢,谁没事抱着天天读啊?只有这些守夜人,恨不得倒背如,时时刻刻拿教义来衡量自己的行为,生怕有哪一步行差踏错。

    所以他此时只能记得,教义规定婚礼要在教堂里举行,才能得到主的承认与护佑;结婚之后不得离婚,因为主所注视的婚姻是不可破坏的;还有就是——女要服从父母?不过这一条似乎不是写在婚姻那一栏里的……

    “是啊!”猎犬咬牙切齿地说,“你也听见那些人的议论了,那一家是信徒,所以才把女儿嫁给另外一个信徒,这本就是主会赞许与承认的婚姻,但是西·冯特却直接把它宣布了无效,只因为那个女儿不愿意。女要违抗父母吗?信徒的婚姻,竟然能够被一个渎神之人宣布无效吗?”

    疾风这会儿才慢慢会到了这条律令里的“险恶用心”:“原来,原来是这样……”

    “而且你没有发现吗?那些议论的人,都觉得这样很对!”猎犬磨着牙说,“他们觉得对,不是觉得女儿可以反对他们定的婚事,而是因为那两家是教徒!因为他们都已经失去了对主的信仰,所以他们觉得两个教徒定的婚事,就可以被宣布无效!”

    不得不说,猎犬确实看得很准。现在议论着这件事的男人们,还没有发觉自己作为父亲的权力已经被“侵犯”了,他们只是已经把云领的“信徒”当成异类来排斥了,他们赞同的是“教徒定的婚事无效”,而不是“自己给女儿定的婚事无效”。

    当然,猎犬并不关心这些人的“父权”有没有被侵犯,他关心的是教会的权力——或者说,是主的权力与信仰被侵犯了。女公爵今天可以宣布教徒定的婚事无效,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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