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想陪陆凛一起来的,毕竟是如此重要的事。但正好遇到了期末考,而且对方似乎不想让他陪。
林添坐在车后座,心急如焚。
不过幸好没遇到晚峰,司机大概也看他神焦急,踩油门的时候角度了,不到半小时就到了地方。
林添一车就看到陆凛,毕竟他在人群气质群,一就能看见。
他对面站了个男人,应该负责整起案件的龙城市重案组队张队,对方也认识他,并且知他和陆凛两人的关系,毕竟陆凛从来没有要和任何人隐瞒过。
张队拍了拍陆凛的肩膀,看样对话是结束了。
林添站在附近,也不知是否要上前一步。
不过张队一侧,余光就瞥到了他,附近没什么学校,突然多一个穿校服的生还是很显。
张队招呼:“这谁啊?某个人的宝贝来了?”
他是个四十多岁的独居男人,妻因为受不了他办案几天几夜不回家,两年前离了婚。
好在两人没有孩,张队把该分的财产都分给前妻,自己住回了大院里,也落了个自在。
有些人,可能天生就属于国家。
林添被调侃惯了,态度倒是大方:“我考完试了,来找陆凛。结束了吗?”
陆凛把手上的外披在林添上,“怎么穿这么少?”
林添已经穿了件薄款羽绒服,但奈何天生手凉脚凉,一到冬天更是和冰块一样。
他乖乖把衣服拉好,“怎么样?”
陆凛稍微。
一旁的张队也竖起了大拇指:“总算结案了,半年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也可以暂时歇一会儿了。”
比起陆凛的淡然,林添脸上的愉快要溢来,他藏不住绪,拉着陆凛的手,“太好了!那个,张队,你今天有事吗?没事的话等会儿再回去吧,我们请你吃饭!”
“我们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不可以随便接受饭局。”张队往空抛了抛车钥匙,“不过,我可以请你们吃饭。”
三人晚上定了一个小包厢。
陆凛酒量不错,但这回有喝多了。
张队被一起前来的同事接走了,走得时候整个人烂醉如泥,已经开始耍酒疯,折腾得很。
陆凛明显也醉了。
他和别人不一样,脸微微发红,正襟危坐在椅上,面如常,很安静,也不像一般人那样又哭又闹。
但仔细看,神是涣散的。
林添觉得有好玩,一时起了逗趣之心,先是试探喊他:“陆凛?陆凛?”
陆凛轻轻“嗯”了一声。
林添继续:“那你知我是谁吗?”
陆凛:“添添,宝贝儿。”
平时陆凛连他名字都不怎么喊,更别说这腻歪的昵称了,林添差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但他被对方这么喊,心里也兴,凑过去:“我是谁,再喊一遍好不好?”
陆凛乖乖又喊了一遍:“添添,宝贝儿。”
林添听了大概有十几遍,陆凛就像复读机一样,喊了他十几次宝贝儿。
小酒馆凌晨两打烊,林添不得不把人半扛着离开。他这半天除了学习之外,也开始锻炼,质没之前那么虚弱,也不会一有男人靠近就脚。
陆凛对他来说不算特别重,但哪哪儿都。特别是骨,硌得他肩膀疼。
好不容易到了家门,林添开了门,把人扶到床上,他应该没有力再帮对方洗澡了,不过好在陆凛上原本那冷冽的味遮盖住了酒气,混在一起好闻。
林添想起家里应该有解酒药,但一时想不起放在哪里。
客厅都找了一遍,剩的只有书房。林添平时也在这里写作业,但基本没翻过任何东西,陆凛看得书太奥,他没兴趣读去。
书架翻了一遍,没找到。林添打开右角的屉,一层一层找着,打开最后一层的时候,里面放了个箱。
那是个木质小箱,跟百宝箱差不多大,最上面一层雕纹,模样繁琐。
林添从来没见过。
他发现看起来这么贵重的东西并没有上锁,鬼使神差地就打开了——
结果里面的东西让他一怔。
一把折迭好的雨伞,还依稀能看到小兔的耳朵,那是两人第一次相遇,他给陆凛用来遮挡伤的;一块心型的石,是陆凛发现他不开心,骑着托车淋着雨去了秘密基地,两人打漂时他随手抓了一把石放在对方手心,里面就有这样一块心型的。
还有件白衬衫,上面有些褐的污垢,林添想起一件事:之前他发现陆凛受伤血那天,衣服因为倒在对方怀里而沾染了血迹,醒来就换了另外一件。
当时对方还跟他说扔掉了。
衬衫上还留着洗衣的清香,就算不穿了,陆凛也每天都在洗。
再往,是一些细小又普通的东西——用旧的手机壳,一钢笔,一个柳条编的环……
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都是林添有意无意送给陆凛的。
换个角度看,都与他有关。
林添把盒轻轻盖上,放了回去。
原来在自己不知的地方,陆凛喜了他这么久。
他起去了厨房,用冰箱里的果给陆凛了碗醒酒汤。端屋的时候,陆凛还在床上躺着,连姿势都没变过。
本站开启了加密功能,部分浏览器不显示第二页 请更换手机默认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