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台上,了一晚上。
——
何殊就这样在别墅待了好几天天,林佳安每天给他的任务,就是认人。
厚厚一沓的资料。
上到乐青、黎星层、业界名导、一线演员,到合作过的重要服化、场务。
照必要程度,和一旦没认来会引起的“麻烦”程度,分了好几类,一脑全去。
为了不过分官方化,甚至还掺杂了很多绯闻八卦。
“穿这么也不知坐毯上,前脚刚从医院来,别后脚又去了。”刘夏门就看着何殊穿着一件单薄的短袖,坐在地上。
“看看这穿的这都是什么,这一个窟窿,那一个窟窿的,能不能有为病人的自觉。”
“这衣服就这样,”何殊带着一副镜框,眨了眨睛,“你不懂。”
“赶给我换了。”刘夏递过药片,“今天又忘记吃药了!”
何殊抬手接过,连都没有就。
抵着掌心,从药板里挤两片药。
然后囫囵往嘴里一。
涩味后知后觉从漫上来,苦得整张脸皱成了包,他忍不住开:“怎么这么苦?”
“苦死你算了。”刘夏没好气地说。
过了很久,何殊脸还皱着,苦天际的模样。
刘夏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把药板放到何殊前,直晃得哗哗响。
“温服几个字看到没?!”
“医嘱看到没?!”
“药还会不会吃了?!”
“看到了看到了。”何殊捂着耳朵,“刘妈妈。”
“我就没有你这样的儿!”
“安让我看的资料我都看完了,你让我看的视频我也都看完了。”何殊披着毯,盘坐在床上。
刘夏把毯往里边拢了拢,“然后呢?”
“你说我乐青还是陆队帮的忙,是吗?”
刘夏停手上的动作,手指有意无意在床面上敲了两。
隔了好一会儿,才开:“严格来说,不是他帮了你,而是他选了你。”
刘夏和何殊认识的很凑巧。
那年何殊17岁,二的年纪。
穿着一省重的校服,站在当地有名的“野区”——酒吧一条街。
书包还端端正正挂在肩上,没条的段和来往的人比起来,显得格外清瘦。
苗正红的少年模样,手里却拿着十几张颜各异、满是视觉衝击的宣传单。
他眨着睛一字一字:“你们招驻唱歌手是吗?我来应聘。”
丝毫不怯。
当时刘夏正被老爸揪着耳朵从隔网咖拉来。
在街角和何殊碰了个正着。
一个勤工俭学的三好生。
一个爬墙放炮的小霸王。
那扎到不行的校服,在这个环境,严重刺激了小霸王的自尊心。
刘夏他爸为了让刘夏沾省重的仙气,又怕这红齿白的少年被拒绝之后,转去别家夜场生意的,还不如放自己底帮一把,把何殊当兼职招了来。
刘夏显然不这么想。
他觉得敢背着书包跑到这里“混饭吃”的,指不定在哪儿野呢。
说不定上那衣服也是从隔街扒的。
也就骗骗他爸。
于是没什么好气的自报名号:“十四,刘夏。”
而他爸仙气飘飘的三好生,眨了眨睛,满无辜:“咏,叶问。”
从此“梁”就结了。
原先,酒吧里所有人都知,小东家很不喜那个小兼职。
后来,酒吧里所有人都知,小东家很喜那个小兼职。
再后来,就连刘夏自己都快忘了怎么就和这人“好”了八年。
何殊就这样,躲在刘夏他家的小酒吧里,安安稳稳唱了一年的歌。
那时候何殊还不叫何殊。
脱省重的外,着能遮住半张脸的黑罩,外表很飒,骨里又很乖,别人什么他就唱什么。
没有一脾气,也不挑。
还和刘夏酒吧常驻的几个歌手一起,组了一个临时小乐队。
还取了一个煞人应景又二的名字——blood。
刘夏常常分不清何殊究竟是为了唱歌来的,还是为了那几千块糊的工资。
直到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他遇到了陆瑾沉。
一切都不一样了。
黎星作为最老牌唱片公司,在最初那个年代几乎无人能及。
但后续力量不足,又因为一些重要合伙人撤资、风波缠,导致运作链断裂,一步步衰落。
成了圈里“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存在。
但瘦死的骆驼比大,被顾氏收购后势杀,几乎要登业界。
为了不让黎星一家独大,乐青避其锋芒,成功打了一个迂回战。
从“个人歌手”转向“天团”,组建了“apex”。
且隻建了这么一支乐队。
野心不言而喻。
拿它当最大的筹码,压一压黎星的势,抢一杯羹。
陆瑾沉从一开始便是定好的队。
而何殊,是陆瑾沉从酒吧捡回来的。
刘夏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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