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兰早晨发,到雁县旧址的时候,已是傍晚。
没路了,不能再往前走了。
她停在断裂的石桥前,几乎认不这里是她的家乡。
灾难改变了地貌。
河的这边,垒着许许多多碎成小块的泥,原是路的地面,只剩大大小小的坑洼。
河的对岸,镇荒废,植被茂盛。
野草一丛一丛,肆意疯。一望去,唯有那些断残垣、油漆斑驳的破木板,能够证明有个小镇在这儿存在过。
林诗兰坐在岸边,拉开背包的拉链。
她带了两杯茶过来。
雨停了。宁静的夕洒在河面,金光跃。
那一光芒耀的太,就悬挂在远方巍峨的山丘之上,将树梢的叶照得橙黄透亮。
被光晃得睁不开,她默默揩了揩角。
手机响。
是她心理医生的来电。
林诗兰接起电话。医生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
「有件事,不跟你说,我的良心过不去。」
「之前你对我说过一个平行时空的故事,你还记得吗?」
她应了一声「嗯」。
他索将埋藏心底的话一脑倒了来。
「后来,我你说的日期找过。去年确实有一个叫谭尽的患者在你看病的那天来过,查得到他的就诊记录。但我不知是不是同名同姓的人,可能是一场误会……总归,我觉得这事应该让你知。」
林诗兰向他了谢。
医生吁一气,挂断电话。
握着手机,她又在河边呆坐许久。
两杯茶,林诗兰一个人全喝完了。
她想着平行世界的他们,不知那里的林诗兰和谭尽是否活着,在什么,过得好不好。想着想着,她突然看到一只熟的小土狗现在对岸的杂草。
「静静。」林诗兰大声喊它。
小土狗回过,咧着嘴,冲她摇尾。
可惜,不等林诗兰确认那是不是静静。小狗冷不丁往后瞅了一,飞快地跑走了。
……
傍晚,正是开饭的时候。
山风拂面,能闻见的香,混合着泥土和树木。
雁县炊烟袅袅,好闻的米饭香从各家各飘来。
小土狗跑向它的主人。
主人将它一把抱起来,摸摸它的小脑袋:「静静,跑哪去啦?那边有什么吗?」
她走向小狗之前驻足的地方。那儿是一面墙,并没有路。
静静被林诗兰打了一。「你刚才在对着别人的墙是不是?」她自以为悉了真相。
小土狗冤枉,朝主人「汪汪汪」地控诉。
林诗兰没功夫再静静。今天家里请客吃大餐,她妈让她来买果,时间迫着呢。
一边买东西,一边翻开手机通讯录,她拨通了苏鸽的电话。
「喂,」等着她似的,苏鸽上接了:「林诗兰,你回来啦?」
林诗兰哈哈笑:「对呀,放暑假回来玩了。」
苏鸽叹:「哇,时间过得真快!一年就这么过了吗,我都没什么实。」
「去年的时间才快呢!」林诗兰语气比她更夸张:「我都不知我的考是怎么考完的。灾那么严重,差一整个镇都被淹了,理说,经历了生死劫难的我应该记忆犹新,我却没有太多的记忆。」
「噗,你脑袋泡,所以记忆力差了呗,」她调侃她:「幸亏救援队的叔叔们及时赶到,再让你多泡一会儿,你就没有聪明的脑上大学了。」
「是啊,谢他们拯救了我,还有我们镇。」
讲了半天,林诗兰才想起正题:「哎,扯远啦。我打电话是让你来我家吃饭的,你有空吗?」
苏鸽拒绝得脆:「改天吧,今晚我得陪我妈吃饭。」
林诗兰也不拖沓:「好,那我改天单独约你。」
拎着果,牵着小狗,林诗兰动作迅速地赶回家。
客人们全到齐了,她跟谭叔叔、谭阿姨,谭恒都问了好。坐在边上的谭尽,她也没落——眨了两,就算打招呼了。
放东西,洗了手,林诗兰也座,准备开吃。
有一杯珍珠茶好了,放在她的手边。
整张桌就两杯茶。
另一杯正被她对面的人捧在手里。他翘着二郎,嚼珍珠嚼得津津有味。
林诗兰有预,这段饭吃得不会太顺利。
果然。
大家说说笑笑,吃得快快乐乐;桌的动静,比台面上的更闹。
吃两,他在桌
喝两,他又在桌
被迫一心二用,林诗兰恨恨地用刀扫他。
谭尽挤眉地冲她笑。
谭恒见她饭碗空了,贴心地问了句:「小兰,要添饭吗?」
差不多吃饱了,林诗兰想留胃吃樱桃,于是摇了摇。
而谭恒这一问,给某个闲着没事的混找到一个突破。
「小兰,要吃腌萝卜吗?」
「小兰,要吃吗?」
「小兰,要牙签吗?」
谭尽来劲了,平均30秒问她一次。
林诗兰怒火烧,又对他的献殷勤挑不错。
「你比我小,不准叫我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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