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记事 - 分卷阅读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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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去了,据说不知甚的辰光已经搬去九甲十甲的斜街过活了,赁了浅浅一间小院,又不知打哪来两个烟女。

    有的说是从那烟地界重金买来的瘦,既通文墨还会弹唱,可也有的说的瘦,不过是大人家卖来的调三斡四的才秧

    可不怎的说,娘就领着这两个所谓的“女儿”重张艳帜,起了旧业来。

    这都是他们十里八村都有耳闻的。

    一人家私底也没少戳她的脊梁骨,都是良家,哪里看得娘这样三滥的货

    可哪怕再是三滥,却也没有见死不救的理。

    何况袁氏已经认罪了,承认是她的药,想要娘的命,饶是她们都觉得心虚。

    只再是心虚,人心总是偏的,哪怕她们素日里并不待见袁氏,可娘一条小命还不知到底有没有捡回来,一个想的不是请了郎来诊治,而是嚷嚷着要报官,一副有恃无恐、得理不饶人的模样,这气自然不来。

    更有的还私心里觉得,娘可是那死鬼秦连彪的姘,纵是叫袁氏这个大妇打杀了,也是天公地的事儿。

    却没想到秦家在同娘协商无果之后,竟然真的报了官。

    登时瞪目结,自然不明白秦家为甚的要胳膊肘往外拐,一时间满崇塘一不知从何而起的歪风了起来。

    ……

    这一风波诡谲的“大戏”,直到年末也没消停,叫一众捧着瓜的百姓们过足了瘾

    可对于一相关之人,也就是袁家、秦家,以及姻亲故旧来说,却是说不的煎熬。

    到底坏了胃,恨不得吃甚的漏甚的的娘再不肯同秦家协商了帐,持要告官,但告官之后,依律怎的判决,在袁氏已经认罪的,却是要以娘的状况为准的。

    毕竟朝廷律令,人命官司因其造成节的轻重,虽然不影响定罪,却是影响量刑的。

    譬如说,若是谋杀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话,犯罪嫌疑人必判斩监侯,从而加功者,也就说,以实际行动帮助杀人者的从犯,必判绞监候,而不加功者,则是杖一百三千里。

    而谋杀伤而不死,犯罪嫌疑人必判绞监候,从而加功者,杖一百三千里,不加功者,杖一百徒三年。

    至于未造成被害人受伤的,首犯杖一百徒三年,从犯杖一百。

    所以娘苟延残,保住了小命,着朝廷律例,袁氏是必判绞监侯的。

    而斩同绞相比,虽然斩刑受刑者受到的痛苦比较少,但在死刑等次上,斩刑是要重于绞刑的,这与当社会传统观念息息相关,毕竟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也。绞刑的执行,并不需要断首裂,能保留一完整的尸,等次自然较轻。

    而不是绞监候,还是斩监侯,实际上都是一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当朝廷有专门理绞、斩监侯的会审制度,一是秋审,二是朝审。

    经过复审,其理结果大致有四实,也就是罪行属实,应当决;缓决,指节虽然属实,但危害不大,可减为三千里、或发往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侯办;可矜,意味着虽然节亦是属实,但有值得怜悯的节,一般可减为刑同徒刑;留养承祀,则是指虽然案属实、罪名恰当,当因父母、祖父母等尊亲属无人奉养,或无人继承祭祀,需要留来奉养同祭祀,所以对嫌犯以杖刑,罪回家尽孝,待父、祖去世或有人奉养祭祀的辰光,再来接受刑罚。

    而事实上,通过秋审同朝审,一般都会减免大分斩、绞监候嫌犯的死刑。

    家里一众小字辈们,在袁氏收监的辰光,就已是把刑律的人命一项倒背如了,甚至于还翻遍了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旧规,还全摘选来,装订成册。

    确有泰半小字辈都认为袁氏依谋杀伤而不死例,或因拟绞监候,但酌来,袁氏确有值得怜悯的节,何况还有婆婆需要奉养,有女儿需要抚养,或许就能罪回家尽孝,也或许,可以收赎……

    但小和尚不同意。

    这是他一次这样立场鲜明表达自己的观,并同时亦是义正言辞的反驳兄弟们的观

    在他看来,朝廷刑罚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对事不对人。

    一个罪犯应该因为他了甚的而遭受甚的惩罚,而不应该因为他是什么人而遭受甚的惩罚。

    大堂哥同六哥都支持小和尚的看法……

    只椒同丁香却是一个字儿都看不去,一个字儿都听不去的。

    哪怕在经历过痛苦、彷徨之后,小妹两个还是决定将袁氏红枣娘俩李代桃僵的事实真相告诉给辈们知,可她们还是过不去自己心里的这坎。

    丁香为人看似桀骜不驯,但她其实早就建立起了自己的心秩序,却遭到了彻底的摧毁。

    她想不明白,秦连彪是坏人,杀人放火、谋财害命……甚的都不稀奇,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打了她的心秩序,突破她的底线罢了。

    可红枣是好人呀,她怎的能够动心动手去置他人于死地的。

    人命关天,没有任何人可以拿生命当儿戏!

    这是丁香尤其不能接受的事儿。

    她很想问一问红枣,这到底是为甚的,到底是甚的事儿让她过不去这坎,让她在那一刻泯灭了人

    她也想问一问自己,这到底是为甚的,为甚的自己作为红枣的妹,甚的都不知

    但她不敢问。

    椒也不敢问。

    事发至今,椒也从未见过红枣。

    也就仍然不知红枣怎的走到的这一步,更不知她将如何走去。

    但她知辈们在同袁氏以及袁家人密谈之后,甚的都没说,仍旧替袁氏奔走,希望能够得到娘的谅解……

    娘起初的辰光,确实摆了一副豁去了的、必要袁氏偿命的架势。只随着案件审理的,在渐渐知袁氏虽然谋害人命,但所犯罪行,并不属于、盗、不孝等十恶罪行,可以适用收赎,也就是可以缴纳一定钱财折抵原定刑罚之后,虽然仍旧咽不气,却是另一幅心思了。

    态度略为松动之后,又倏地决了起来,说甚的都不肯谅解袁氏,只要她偿命。而且还扬言,这样谋害人命的事儿,袁氏休要几句话了帐。

    只不过待到年末,衙门里快要封印的辰光,娘在收受了一大笔赔偿费用后,当即就在谅解书上了手印,袁氏也被罪放了来……

    ☆、第四百九十四章 

    ♂!

    不生活多无奈,日总要过去。

    何况旁的还则罢了,但这“雄州之行”是早在前年就定的,家里为此准备了一整年,耗费无数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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